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建设服务型政府 >> 正文
 
 
 
县政府办公室服务承诺
2008-06-20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为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上传下达、联系内外、协调各方、督促落实和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履行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塑造团结文明、务实高效的部门形象,我办特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及时规范办文。草拟公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文字简洁,不断提高文件质量。明确公文送阅时限:特提文件2小时,急件4小时,一般公文2个工作日内;明确公文办理时限:按程序审核修改公文,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鉴印随时办理;明确公文发送时限:领导签发后4小时内印发,需网上公开的,1个工作日内上网。办理县政府领导批示时限:传递批件县直部门4小时,乡镇场1个工作日内。请示事项办理时限:收到请示件1个工作日内呈县政府分管领导阅示。

    二、务实高效办会。坚持精简、节约的原则,精心组织安排好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和重点工作调度会等会议的会场布置、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等服务工作,搞好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安排。

三、广泛深入调研。按照文秘人员每人每年4篇的标准,认真拟订调研提纲,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文字材料,报请相关领导审阅,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客观、科学、全面的依据。

四、严格催查督办。认真做好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查办、催办工作,保证重点工作和重要事务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办结并回复。

五、主动协调沟通。主动加强与乡镇场和县直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及时协调办理需要办公室办理的事项,及时通报县政府主要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政令和信息畅通。

六、热情信访接待。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办理来电来访时做到答复问题讲原则、讲政策,态度热情,准确全面,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尽量让询访者知晓、满意。

七、虚心接受监督。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对违反承诺的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停职待岗等处理。监督投诉电话:5792320

 

 

                                                                 ○○八年六月

[ ] [发表评论]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0条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