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代
表
团
名
单
大 会 秘 书 处
二○○七年五月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代表分团及各团正、副团长名单
(提请2007年5月24日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预备会议通过)
一、鹤城镇代表团:(15人)
团 长:陈淑萍(鹤城镇政府)女
副团长:王鹏飞(鹤城镇泸声村)
团 员:李小芳(团县委)女 黄国红(鹤城镇排上村)
邱金云(鹤城镇大觉山村)女 文旭星(鹤城镇沙苑村)
周素华(鹤城镇下长兴村)女 许志忠(鹤城镇长兴村)
何海兰(鹤城镇司前社区)女 方 芳(鹤城中心小学)女
席育科(鹤城镇西郊村) 曾而兴(鹤城镇泉坑村)
邓新祥(鹤城镇上皇村) 林玉珍(鹤城镇三江村)女
张继华(鹤城镇林业工作站)
二、高阜镇代表团:(12人)
团 长:童国文(高阜镇政府)
副团长:何少辉(高阜镇政府)
团 员:徐 凯(团县委) 胡绍军(高阜中学)
单早花(高阜镇小学)女 何书文(高阜镇石陂村)
刘和田(高阜镇孔坑村) 付文明(高阜镇初居村)
曾和生(高阜镇高阜村) 李武根(高阜镇港口村)
曾忠文(高阜镇水东村) 周阿根(高阜镇务农村)
三、嵩市镇代表团:(11人)
团 长:黄 凯(嵩市镇政府)
副团长:周海峰(嵩市中学)
团 员:吴建发(嵩市镇杜兰村) 周早生(嵩市镇法水村)
黄大长(嵩市镇三源村) 方红仙(嵩市镇彭山村)女
石海仔(嵩市镇胡关村) 朱任财(嵩市镇高陂村)
黄长发(嵩市镇抚地村) 李早文(嵩市镇云际村)
吴文仔(嵩市镇桥湾村)
四、乌石镇代表团:(13人)
团 长:宋 亮(乌石镇政府)
副团长:钟 琴(乌石镇政府)女 畲
团 员:江 敏(县人大)女 胡水平(乌石镇政府)
余 慧(乌石镇政府) 鄢临毅(乌石镇余家边村)
邓任才(乌石镇陈坊村) 李建华(乌石镇长源村)
兰启东(乌石镇新月村)畲 兰春花(乌石镇横山村)女 畲
李才容(乌石镇桐埠村)女 陈多明(乌石镇横山小学)
方世忠(乌石中学)
五、马头山镇代表团:(14人)
团 长:严 维(马头山镇政府)
副团长:徐莉琴(马头山中学)女
团 员:朱桃花(马头山镇柏泉村)女 汪火寿(马头山镇山岭村)
王剑鹏(马头山镇林业工作站)梁宝善(马头山镇政府)
官冬莲(马头山镇永胜村)女 周国发(马头山镇昌坪村) 罗桂英(马头山镇湖石村)女 余员勇(马头山镇彭坊村)
吴 亮(马头山镇下阳村) 徐建中(马头山镇政府)
周小梅(马头山镇中心小学)女 程小英(马头山镇政府)女
六、高田乡代表团:(10人)
团 长:李小平(高田乡政府)
副团长:吴莉娟(高田乡政府)女
团 员:徐国平(高田中学) 饶小梅(高田乡林业工作站)女
谭秋荣(高田黄坊村) 吴 娟(高田乡中心小学)女
周建生(高田乡龙荫村) 周丽珍(高田乡枫林村)女
王小华(高田乡翁源村) 方 琦(高田乡城上村)女
七、石峡乡代表团:(8人)
团 长:王丽华(石峡乡政府)女
副团长:许文辉(石峡中学)
团 员:李任才(石峡乡石峡村) 吴汉仙(石峡乡彭田村)女
李小香(石峡乡堡上村)女 高健平(石峡乡云溪村)
肖国应(石峡乡后坑村) 邱美荣(石峡乡双斜村)
八、县委、县政府、政法代表团:(17人)
团 长:李 芳(行政中心信访局)女
副团长:余 虹(公安局鹤城分局)女
团 员:朱俊峰(行政中心县委办) 黄海虹(行政中心妇联)女
蔡 麟(公安局高阜派出所)乐 虬(公安局交警大队)
胡理莉(森林公安局)女 李小峰(检察院)
黄巍卿(法院)女 张振玲(司法局)女
郭治国(武警中队) 何新茂(消防大队)
方 勇(工业园区办) 王 立(审计局)
王 飞(民政局) 龚良新(人劳局)
吴辉安(面包产业办)女
九、农林水代表团:(16人)
团 长:黄智凤(林业局)女
副团长:李 成(石峡林场)
团 员:蔡钟华(农业局) 严圣华(林业局)
吴昔华(高阜林场) 黄志坚(高阜林场上源村)
叶纪江(高阜林场下源村) 李光升(株溪林场)
刘美娇(株溪林场)女 杨 飞(株溪林场小学)
肖永茂(陈坊林场) 邓 博(陈坊林场)
祝建军(马头山林场) 余 敏(水利局)
周卫国(供电局) 宋玉虹(供电局)女
十、财贸、商金代表团:(18人)
团 长:杨 军(人行)
副团长:吴锦君(烟草专卖局)女
团 员:陈秋红(商业局)女 梁志飞(财政局)
邱 茜(财政局)女 章 录(农行)女
贾豫新(工行分理处) 朱映芬(农发行)女
程小云(中行)女 胡丽玲(联社)女
黄一新(人保) 黄永和(石油公司)
胡文康(工商局) 邓朝珍(工商局个协)女
胡 妩(国税局)女 畲 夏慧鸣(地税局)
周建勋(粮食局) 叶 芬(资溪宾馆)女
十一、科教文卫代表团:(17人)
团 长:熊国庆(资溪一中)
副团长:黄小勇(计生委)
团 员:陈华明(教育局) 方 燕(资溪一中)女
徐 曦(资溪一中)女 钱一凡(资溪一中)
吴素文(资溪职中) 黎 红(资溪职中)女
李小倩(资溪职中)女 邵丽英(实验小学)女
季云卉(实验小学)女 王 刚(文广局)
李海防(电视台) 邓 烨(卫生局)女
李 奇(人民医院) 廖远剑(疾控中心)
陈 涣(药监局)
十二、工交代表团:(18人)
团 长:徐 玲(建设局)女
副团长:周宏华(乡企局)女
团 员:王 婧(稽查所)女 林 敏(建设局)
祝淑玲(华谊食品有限公司)女 方志强(威隆竹木有限公司)
张劻文(青云竹地板厂) 何春元(经贸委钙塑厂)
雷 青(经贸委磷肥厂)女 畲 吴 剑(国土资源局)
杨瑞辉(公路分局) 胥国秀(交通局)女
黎长仔(交通局) 毛若桦(经贸委)
许 甜(电信分公司) 杨志慧(邮政局)女
席太平(移动公司) 刘幼兰(联通公司)女
代表169名,其中女代表62名,少数民族代表5名。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邀请人员名单
1、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
2、离退休干部:任 庚 宁水茂 伍于光
3、工会、妇联、科协、文联、社联、工商联、残联、消防中队、武警中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4、担任过本县团干的领导、受到过国家、省、市表彰的部分先进青年及集体负责人:
熊德建 余恭瑞 石仕忠 元新东
占连兴 何涛清 余 娜(女) 罗小欣(女)
何 昀 周 划 王柏荣 张国文
毛东文 付红星 章志强 付国平
潘全球 祝卫福 周 芸(女) 朱秀芳
邓武华 徐全龙 林小红(女) 何 耿
5、部分学生代表。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名单
(提请2007年5月24日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
李小芳(女) 徐 凯 陈淑萍(女) 童国文
黄 凯 宋 亮 严 维 李小平
王丽华(女) 熊国庆 李 芳(女) 余 虹(女)
黄智凤(女) 杨 军 李 成 张匡力文
毛若桦
秘 书 长
徐 凯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徐 凯
委 员:黄智凤(女) 陈淑萍(女)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会 议 议 程
1、听取县委、团市委领导同志讲话;
2、听取、审议和通过共青团资溪县第十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团费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提请2007年5月24日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预备会议通过)
组 长:李小平
成 员:朱俊峰 邱 茜(女)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书面)
(提请2007年5月24日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预备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我受共青团资溪县第十届委员会的委托,现将我县自第十次团代会以来的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1998年11月共青团资溪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时,团费共结存59.56元,1998年12月至2007年4月共实收团费14360.00元,合计14419.56元。
按照团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九年来,团费的主要支出项目有:
1、上缴团市委团费5350元;
2、订阅、购买用于开展团干、团员教育的报刊、杂志、书籍和设备等3748.20元;
3、表彰先进、参加上级团组织团干培训及开展团内活动等4021.50元。
以上团费支出项目合计13119.70元,收支相减,截至2007年4月底,团费结余1299.86元。
九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团中央,团省、市委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章制度,能始终坚持从严掌握,做到团费设立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团费的收缴、开支情况均符合团章及有关规定。
《团章》规定,按期向组织交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九年间,团县委每年都按照基层团组织在册团员数分配团费上缴任务,并利用召开工作会、电话通知和下乡时督促等形式收缴各地、各单位团费,全县团费收缴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大部分基层团组织对团费收缴工作足够重视,抓的较紧、较实,但也有一部分基层团组织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没有按时足额上缴团费,直接影响了全县团费收缴工作的完成。
今后,全县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团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抓好;要进一步加强对团员的组织观念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团员缴纳团费的自觉性,各级团干和优秀团员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按时足额缴纳团费;要进一步规范团费的管理工作,健全团费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团费专帐,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使用审批手续,做到开支合理;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深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
报 告
徐 凯
(提请2007年5月24日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预备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我受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将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向大会作如下报告:
根据共青团资溪县委发出的《关于做好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团组织,通过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以民主推荐、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出席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169名。
出席这次大会的169名代表中,工交战线的代表18名,占代表总数的10.6%;文教、卫生、科技方面的代表17名,占代表总数的10%;乡镇村代表93名,占代表总数的54.7%;财贸、商金系统代表18人,占代表总数的10.6%。代表中,专职团干代表46名,占27%;各条战线青年先进模范人物、青年先进集体代表16名,占9%;中共党员代表74名,占43.5%;共青团员代表91名,占53.5%;女性代表62名,占36.6%;少数民族代表5名,占3%。这些代表来自全县各条战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平均年龄24.3岁,其中25岁以下的代表31名,占代表总数的18.2%。代表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22人,占代表总数的12.9%;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63名,占代表总数的37.1%;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62名,占代表总数的36.9%;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24名,占代表总数的14.3%,体现了代表年纪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的特点。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对各团组织提出的代表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对当选的169名代表的资格,根据代表条件与产生程序,逐个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查结果,认为代表的产生均符合选举的规定,全部代表符合条件,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特向大会报告,请审议。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每日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提请2007年5月24日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5月24日
李小芳(女) 徐 凯 黄智凤(女) 严 维
黄 凯 王丽华(女) 李 成 毛若桦
熊国庆
5月25日
李小芳(女) 徐 凯 陈淑萍(女) 宋 亮
李小平 李 芳(女) 余 虹(女) 童国文
张匡力文 杨 军
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选 举 办 法
(提请2007年5月25日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和本次大会的任务,制定本办法:
一、经县委和团市委同意,共青团资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由29人组成,常委会由7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团县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报县委和团市委审核同意后,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确定后提交全委会选举。
三、本届委员会常委、委员的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由大会统一印制,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31名,实选29名;常委候选人8名,实选7名。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从常务委员中产生,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常委与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差额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次从当选的常务委员中提名书记、副书记进行等额选举。
四、选举委员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常委时,实到会委员数超过应到会委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五、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号,如不同意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