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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ZX0005/2024-24790 发文机关: 统计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12-27

资溪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12- 27 10: 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资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资溪县城南大道综合楼2栋1楼;邮编:335300;电话:0794-5793534;电子邮箱:zxxt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职能,进一步做好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我局能结合统计工作的需要和特点,通过资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编制《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专报》等渠道,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业务人员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内容,参与县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会,及时主动积极同县府办信息公开指导中心沟通对接,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确保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科室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时优化栏目内容,专人运营维护网站,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网络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日常读网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无错敏字、不可用链接。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认,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县统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截止2024年12月31日,县统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不足和薄弱环节,如政策解读方面形式不够多样化,政策宣传公开渠道较单一。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统计法制的宣传,加强我县统计数据的分析,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资料,特别是反映县域经济运行状态等相关数据的分析和解读。三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加强部门内部工作协调,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资溪县统计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来源: 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