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许小兵)
本人:许小兵(身份证号:362529********4510)因保管不善,将资府林证字(2006)第0602010019号证遗失,座落:石峡乡彭田村许家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小兵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