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树林)
本人:陈树林(身份证号:362529********2516)因保管不善,将资府林证字(2006)第0502160001号证遗失,座落:高田乡许坊村桥头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树林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