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一、近期工作情况
为了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一直在做基础性工作和顶层设计方面的前期工作。
1.加强上级沟通。3月8日,3月23日,饶源中和徐江英同志,分别到省农调队、省文明办沟通协调,对今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方向和定位进行全面了解。于6月25日,邀请到省调查总队黄珺处长和刘凡科长来资溪进行实地测评和材料测评培训。将省测评组2020年我县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反馈存在问题进行任务分解,下发工作通知单。
2.提前动员布署。5月24日,召开第一次文明委会议,通报了资溪县2020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情况,传达了全省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对今年创文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布署。
3.全面摸底调查。5月份,成立了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工作督查组,对督查组进行第一次业务培训;6月25日对全县四个片区22个路段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全面摸底调查(反馈情况见附件2)。
4.加强工作调度。6月10日,根据最新版(5月份)《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梳理出我县创文工作需要完善的硬件设施,召开了文明城市创建硬件设施落实调度会议,下发任务分解表和工作通知单(进展情况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1.节奏松懈怠慢。一是各职能部门,还没有全面启动整治行动,还在等待和观望;二是部分路段长没有到路段开展实地督查和调度工作,创建工作还停留在打扫卫生等面上工作,对杂物乱堆乱放、蓝皮棚乱搭乱建、牛皮癣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网线乱牵乱挂等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实质性的解决。
2.城市管理粗放。城市管理部门没有做到城市精细化管理,没有形成系统性和常态化管理。环境脏乱、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市民不文明行为等方面问题十分严重。
3.工作进度缓慢。各地各职能部门硬件设施整改工作进度缓慢,部分工作还处在摸底排查和上报整改方案过程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1.七月中旬召开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营造创建氛围,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布署。
2.每月对各片区路段进行实地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整改销号,定期通报。
3.加大创建工作各项投入。一是对人行道改造、停车位划线等基础设施投入;二是对公益广告的投入;三是对公共设施的维修。
4.建议财政增加各地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开支项目。
附件:1.资溪县202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硬件设施任务分解表及落实进展情况
2.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片区督查反馈问题销号
进展情况
附件1
资溪县2021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硬件设施任务分解表
及落实进展情况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时间:6月30日
序号 | 实地考察标准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1 | 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Ⅲ-50保持城市整洁-1) | 县城管局 | 正在排查和整改中。 |
2 | 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Ⅲ-50保持城市整洁-1) | 县城管局 | 正在排查和整改中。 |
3 | 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Ⅲ-50保持城市整洁-1) | 县城管局、 县交警大队 | 县城管局正在购置设施配置。县交警大队组织正在对城区交通硬件设施缺失进行摸底调查,将形成调查报告,对需要增设、改造交通硬件设施提出建议。 |
4 | 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Ⅲ-50保持城市整洁-1) | 县交警大队 | 县交警大队组织对城区交通硬件设施缺失正在进行摸底调查,将形成调查报告,对需要增设、改造交通硬件设施提出建议。 |
5 | 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Ⅲ-50保持城市整洁-1) | 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 公司 | 县城管局已督促各公司,对各道路持续整改中。县供电公司已做好线路专项整治准备工作,等待城管局牵头统一协调,以便工作顺利开展。县移动公司在建设中路长塘路口光缆下垂已整治、老党校宿舍光缆飞线已完成整治。县广电公司线路整治方案从7月份开始进行任务分解。 |
6 | 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Ⅲ-50保持城市整洁-1) | 县城管局、 县市管局 | 县城管局持续整改中。 |
7 | 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停车线;(Ⅲ-51打造优良秩序-1) | 县城管局、 县交警大队 | 县交警大队组织对城区交通硬件设施缺失进行摸底调查,将形成调查报告,对需要增设、改造交通硬件设施提出建议。 |
8 | 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Ⅲ-48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1) | 县城管局 | 已整改完成70%。 |
9 | 每隔100米至少设置1处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Ⅲ-15制作刊播展示公益广告-2) | 县城管局 | 正在统计设计中。 |
10 | 每个公交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Ⅲ-15制作刊播展示公益广告-2) | 县公交公司 | 已完成整改。 |
11 | 公共设施无损坏现象;(Ⅲ-16强化公共文明引导-1) | 县城管局 | 正在摸排中。 |
二、广场公园、政务大厅、景区景点(行政中心广场、泰伯公园、行政审批局、大觉山公司)
序号 | 实地考察标准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1 | 行政中心广场、泰伯公园、行政审批局、 | 县城管局 | 正在设计中。 |
大觉山公司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Ⅲ-15制作刊播展示公益广告-2) | 县文旅局、 大觉山公司 | 县文旅局已完成。 | |
2 | 公共设施无损坏现象;(Ⅲ-16强化公共文明引导-1) | 县城管局 | 正在摸排中。 |
三、社区(小区)
序号 | 实地考察标准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1 | 1)环境绿化美化,植被、草皮无缺失,对帝阁新城、磷肥厂小区、资铁明珠苑小区绿化带进行改造;卫生状况良好;(Ⅲ-52加强社区治理-2) | 县社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房管局) | 社区管委会已将任务分解,社区摸底梳理出了清单,正在协调职能部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县房管局绿化带改造工程前期论证中。 |
2)有公益广告、市民公约;小区门口有15分钟生活圈示意图;(Ⅲ-52加强社区治理-2) | 县社区管委会已在设计公益广告、市民公约、生活圈内容。县房管局在统计确认中。 | ||
2 | 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Ⅲ-52加强社区治理-2) | 县社区管委会、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房管局) | 社区管委会已将任务分解,社区摸底梳理出了清单,正在协调职能部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县房管局在金水湾小区对存在问题进行规划设计中。 |
3 | 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现象;(Ⅲ-52加强社区治理-2) | 县社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房管局)、 县交警大队 | 县交警大队组织对城区交通硬件设施缺失进行摸底调查,将形成调查报告,对需要增设、改造交通硬件设施提出建议。县房管局对金水湾小区停车位划线工程规划设计中,其它物业小区楼道正在整治中。 |
4 |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每个单元有一个消防灭火器);(Ⅲ-56加强公共安全保障-1) | 县社区管委会、县住建局(房管局)、县消防大队 | 社区管委会针对乱停乱放的小区、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现象,加大了宣传力度,能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的下整改通知单。县房管局查缺补漏中。县消防大队已完成整改。 |
5 |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设施状况良好;(Ⅲ-42完善基层文化设施-2) | 县社区管委会、县住建局(房管局)、县教科体局 | 社区管委会已将任务分解,社区摸底梳理出了清单,正在协调职能部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县房管局在查缺补漏中。县教科体局已与社区管委会对接,情况由社区管委会上报。 |
6 | 公共设施无损坏现象;(Ⅲ-16强化公共文明引导-1) | 县社区管委会、县城管局 | 社区管委会已将任务分解,社区摸底梳理出了清单,正在协调职能部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
四、农贸市场
序号 | 实地考察标准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1 | 农贸(集贸、批发)市场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Ⅲ-57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 县城管局、 县市管局 | 县城管局已经完成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县市管局要求农贸市场活禽销售店全部进行销售、存储、宰杀三层分隔。 |
2 | 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Ⅲ-50保持城市整洁-1) | 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公司 | 县城管局已督促各公司持续整改;县供电公司已做好线路专项整治准备工作,等待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移动、电信、有线电视等部门)统一协调,以便工作顺利开展。县移动公司将农贸市场旁光缆已下地,没有管道下地光缆已做捆扎整治;县广电公司线路整治方案从7月份开始进行任务分解;县电信公司对一河两岸通信缆线90%以上地段进行了缆线下地,对解放大桥到恒昌星城段缆线做好简易整治,对老农药厂宿舍小区进行了缆线下地整治,对农贸市场墙上光缆做捆扎整治,一些无用线缆进行了拆除。 |
3 | 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Ⅲ-50保持城市整洁-1) | 县城管局 | 县城管局持续整改中 |
五、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局)、医院(县人民医院)、商场超市(华宇超市)、宾馆饭店(四星级酒店:江西法水森林温泉旅游度假村、面包之家国际酒店;三星级酒店:资溪县东苑宾馆、资溪安佳宾馆、资溪新五洲大酒店、资溪县家人有约商务宾馆、资溪县台湾风情园、资溪京鹰商务宾馆)、公共文化设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新建社区(小区)、交通场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汽车总站)
序号 | 实地考察标准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1 |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Ⅲ-48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1) | 县市管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民医院 | 行政审批局已完成;县文旅局已完成(粘贴了救援电话提示牌);县交通局已完成;县人民医院已完成整改;县市管局要求华宇超市在门口等显著位子已设置无障碍标识。 |
2 | 无障碍标识明显;(Ⅲ-48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1) | 行政审批局已完成;县文旅局已完成(粘贴了救援电话提示牌);县交通局已完成;县人民医院已完成整改;县市管局要求华宇超市在门口等显著位子已设置无障碍标识。 | |
3 | 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Ⅲ-48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1) | 行政审批局已完成;县文旅局已完成(粘贴了救援电话提示牌);县交通局已完成;县人民医院已完成整改;县市管局要求华宇超市在门口等显著位子已设置无障碍标识。 |
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行政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序号 | 实地考察标准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1 | 具备开展理论宣讲、市民教育、文化活动、科普宣传、健身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备条件;(Ⅲ-17加强基层基础工作-1) | 县教科体局、 县文旅局、 各乡镇场 | 县文旅局已完成;鹤城镇、石峡乡、石峡林场、陈坊林场、马头山林场、株溪林场已完成;县教科体局已与各个乡(镇、场)对接沟通,健身活动设备情况,各个乡(镇、场)已初步完成上报;高阜镇实践所都有音箱、投影设备,石陂村实践站有投影设备,其他实践站都有场所、有桌椅等基本设备。乌石镇部分实践站无健身器材,目前正在筹集资金安装;马头山镇、高阜林场对损坏的健身器材上报至教科体局。 |
七、城乡公共卫生间
序号 | 实地考察标准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1 |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Ⅲ-48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2) | 各乡镇场 | 石峡乡、嵩市镇、马头山林场已完成;鹤城镇大觉山村、沙苑村、排上村及四个社区设有该类无障碍设施;高阜镇公厕和莒洲村旅游公厕都按要求设有无障碍设施;乌石镇镇区街道设有轮椅通道和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马头山镇彭坊村和山岭村旅游公厕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高田乡游客集散中心已完成;石峡林场将在已立项乡村森林公园项目中新建一处具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陈坊林场决定对新建旅游公厕新增残疾人通道等无障碍设施,目前正在设计实施中;株溪林场正在设计实施中。 |
2 | 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Ⅲ-48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2) | 各乡镇场 | 嵩市镇、石峡乡已完成。鹤城镇14个村社区除下长兴村均设立公共卫生间。高阜镇公厕和莒洲村旅游公厕都按要求设有无障碍设施。乌石镇集镇和真相乡村景区公厕均配备有带扶手的坐便器等无障碍设施,部分村公厕暂未配备,目前正在筹集资金安装。马头山镇彭坊村和山岭村旅游公厕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高田乡游客集散中心已完成。石峡林场将在已立项乡村森林公园项目中新建一处具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马头山林场已在实施建设中。株溪林场已在实施建设中。 |
八、位于建成区之外的乡镇场
序号 | 实地考察标准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1 | 主要街道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 (Ⅲ-22深化文明村镇创建-2) | 各乡镇场 | 各乡镇场已完成。 |
2 |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Ⅲ-22深化文明村镇创建-2) | 县城管局、 县交警大队 | 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正在根据需要提出相关建议,协助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
3 |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Ⅲ-22深化文明村镇创建-2) | 各乡镇场 | 鹤城镇、嵩市镇、石峡乡、马头山镇、石峡林场、马头山林场、株溪林场已完成;高阜镇损坏情况已进行排查登记上报县教科体局;乌石镇部分村广场健身设施有损坏,目前正在筹集资金安装。高田乡对各村健身器材进行摸排,摸排结果已上报教科体局。 |
4 | 村庄内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Ⅲ-22深化文明村镇创建-2) | 各乡镇场 | 鹤城镇、高阜镇、嵩市镇、乌石镇、马头山镇、高田乡、石峡乡已完成;高阜林场、马头山林场、株溪林场已完成。 |
备注:每项前面第一个单位是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