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资溪县第三届优秀志愿者、学雷锋标兵、优秀志愿组织,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决定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驻县单位:
2021年全县各地各单位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付出了艰苦努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弘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全县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学雷锋标兵、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工作热情,资溪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联合决定对表现突出的万烨等12名优秀志愿者、资溪县鹤城镇城东社区等4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何海兰等16名岗位学雷锋标兵和鹤城镇司前居民居委会等8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学雷锋标兵、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始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浓厚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的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带动全县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者,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和雷锋标兵优秀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传递雷锋精神,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动资溪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三届优秀志愿者、学雷锋标兵、优秀志愿组织、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名单
资溪县文明办 资溪团县委
附件
第三届优秀志愿者、学雷锋标兵、
优秀志愿组织、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名单
一、优秀志愿者(12名) |
万 烨 火车站居委会社区支部副书记 |
张琪琪 县委党校教师 |
祝维琴 马头山林场工会副主席 |
吴林玲 资溪县义工协会会员 |
张仕婧 城关社区党委委员 |
王秀秀 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 |
程期星 石峡乡人民政府科员 |
焦芳鑫 鼎林广告装璜有限公司总经理 |
曾 璀 县幼儿园总务室主任 |
王 晟 高田乡人民政府宣传干事 |
林 洁 资溪县爱在人间协会秘书长 |
胡宝友 资溪爱在人间协会副理事长 |
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4个) |
资溪县鹤城镇城东社区 |
鹤城镇政府志愿服务站 |
资溪县嵩市镇彭山村巾帼志愿服务队 |
资溪县高阜镇妇联 |
三、岗位学雷锋标兵(16名) |
何海兰 火车站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
李 雯 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 |
付文平 资溪县高阜镇孔坑村委会干部 |
李 黠 资溪县卫健委平安双创综合股负责人 |
魏 芳 资溪县社保局副科级干部 陈大华 资溪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市场准 入科科长 李 璇 自然资源局干部,高田乡枫林村驻 村“第一书记” |
孙克涛 资溪县人民法院马头山人民法庭副庭 长 |
高淑莲 马头山林场民政员 |
刘寅杰 资溪县发改委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中心 主任 |
徐 冲 高田乡人民政府扶贫专干 |
李朝亮 县财政局人秘股副股长 |
黄文华 资溪县幼儿园中级教师 |
龚奇英 资溪县第二小学副校长 |
杨亚琪 高阜镇人民政府科员 |
曾翠华 资溪县人民法院三级警长 |
四、学雷锋活动示范点(8个) |
资溪县鹤城镇司前居民居委会 |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
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资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
资溪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资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
马头山林场双港口护林站 |
资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