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ZX0046/2021-00632 | 发文机关: 马头山镇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2021-01-11 |
马头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市县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我镇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促进了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和推动文明、法治、和谐建设。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公布马头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jxfz.gov.cn/zx/)进行发布。如有疑问请与马头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资溪县马头山镇人民路,联系电话:0794—5611101,电子邮箱:mtszf@163.com)。
一、工作概述
(一)主动公开方面。推进“五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加大“五公开”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本镇“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按照新《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加强流程监管督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发布本级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力求做到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发布。2020年马头山镇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4篇,解读4篇其他文件。通过本级解读、媒体解读、图片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丰富解读内容,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社会发展。继续抓好政府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高质量发展等领域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与各责任部门的业务对接,及时补录发布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明确党政办为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机构,同时落实业务人员。根据《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资溪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我镇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切实增强业务人员公开意识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四)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方面。马头山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020年我镇加强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同时通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宣传、政务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上级督查、测评、考评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县政务公开办通报问题整改工作,对第三方监测反馈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到位并将在公开网发布,确保整改实效。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是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公开取信于民的重要方式,是需要全面落实并长期坚持的政府行为。2020年度,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认真自查自改。为了促进马头山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编辑、整理、上报、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马头山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在2020年,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认真自查自改,内容涵盖政府重点工作、人事信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诸多类别。在政府信息公开面前,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企业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领导、人员配置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县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诸多方面还有待于完善并加以规范,特别是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部分部门在提供信息的时候配合度不够高,积极性不够,信息质量不过关;二是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工作力量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快,形式不多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强化,加大落实,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强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信息归纳、汇总、上报工作。
2、加强监督,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数量。督促各部门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所规定的要公开的事项内容和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
3、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在公开信息时多采取视频、图片等方式,让政府信息网站更加丰富多彩,让群众浏览的时候一目了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