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ZX0020/2020-09556 | 发文机关: 公安局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2020-05-09 |
资溪县公安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资溪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以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发布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主动回应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县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做到及时公开,全年发布工作动态166条,规范文件7份,解读材料8份,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
在“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共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7件。
(二)强化回应社会关切。
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机制,压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主要网站、活跃论坛、博客微信等开展日常监测,在两会、春节等重要敏感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全面加强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发布平台的巡查监测,对监测发现的重要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对拟通过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发布平台公开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8 | 8 | 8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0 | 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0 | 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228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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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还存在“公开不公开无所谓”“公开是自找麻烦”等思想。二是基层政务公开能力不足的问题还比较严重。有些政务公开工作无处承办、无人承办、无力承办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导致落实效果不够好。三是政务公开的随意性问题还比较普遍。部门政策解读官话套话多,群众听不懂;有的把政务公开变成了政绩公开,群众不满意;有的应对舆情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0年将着力推进以下几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保障。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审核及发布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
三是开展涉及重大决策和领导关注的政务舆情监测和收集工作,更加有效地推进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