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ZX0001/2019-03651 | 发文机关: 办公室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2019-10-24 | 发布日期: 2019-10-24 |
资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工作机构
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县政府办具体实施,县政府办成立办公自动化科,具体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更新、受理公开申请以及指导、督查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应公开信息的采编制度
(1)信息的采编及上网公开:有关科室对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搜集整理→科室审核→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核把关→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
(2)已公开信息发生变化:有关科室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清理→科室审核→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核把关→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新。
2、公众申请公开的受理制度
(1)能当场答复的:有关科室收到公众的申请→直接答复申请人。
(2)不能当场答复的:有关科室收到公众的申请→对申请人身份进行审查→形成处理意见→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核把关→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申请人。
3、保密审查制度
有关科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核把关→必要时报县保密(机要)局把关→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
4、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
5、新闻发言人制度
(1)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2)县政府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一般由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授权其副职担任,本行政机关其他负责人必要时也可根据授权以新闻发言人身份对外发布新闻。
(3)各乡镇政府、工作站新闻发言人:由了解全面情况的乡镇政府、工作站分管负责人或综合协调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新闻发言人应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行政机关的有关工作和政策信息,尤其是广泛参加或列席本行政机关重要工作会议,以确保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新闻发言人应当积极接受记者采访。行政机关行政首长也应积极面对新闻媒体,开展重大信息的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应加强本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加强本行政机关公职人员的媒介素养教育和公共关系培训,不断提高公职人员与新闻媒体沟通的水平。
6、信息回应制度
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声”的要求,实行归口承办;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和源头处置原则;坚持主动应对、及时回应、科学处置的原则,把握好时、度、效。着力提高应对网络政务舆情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有关科室和网宣办收集信息→分口处理→会商研判→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