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
2008年4月1日,县长徐国义主持召开第三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副县长许小敏、游林清、张乐明、邓泉兴、陈克胜,调研员邓木平,县长助理江少辉,县政协副主席余恭瑞,县人武部政委吕方贵,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监察局局长何涛清,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黄惠忠参加了会议。会议共有十一项议程。
一、会议传达了全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全省和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卫生工作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全省和全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二、会议经研究原则通过《鹰瑞高速公路资溪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资溪县创建江西省环境保护先进县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县招投标市场的通知》。
三、会议听取了赴婺源考察旅游情况汇报,并研究了我县加快创建全省旅游强县有关工作。
四、会议经研究原则同意县直单位2008年“争项目、争资金”计划。
五、会议听取了全市民生工程工作及全省、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并原则同意县人劳局的贯彻落实意见。
六、会议经研究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2007年退伍军人安置的意见》。
七、会议经研究同意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城乡低保标准。
八、会议听取了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汇报,并原则同意县民宗局的贯彻落实意见。
九、会议经研究同意调整资溪县深化信用联社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信用联社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大力支持县乡经济和“三农”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要求,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存贷业务上要对县信用联社予以大力支持,同时,县信用联社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
十、会议传达了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十一、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